「死約」就是指期內業主和租客都沒有單方面退租的權利,最快要在「死約」期限過後才可單方面退租。至於「生約」,則是較具彈性的租期,雙方都享有退租權;租客及業主任何一方,可根據租約列明的通知期,通知對方終止租約,又或以代通知金代替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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退租通知書注意事項 何時可以提早退租
租賃事宜並不繁複,只要小心處理退租事宜,就可以避免許多租賃糾紛。如果你對搵盤租樓有興趣,即上千居搜尋各區筍盤。
終止租約通知書最快可生效的日子,是物業出租一個月後。即使租客原本計劃只租至「死約」結束,想直接在簽租約時一併簽署退租通知書,亦屬於無效的協議。這代表簽署正式租約後,無論雙方有什麼異議,都至少要維持租約一個月以上。
退租書是正式的退租文件,有了它能避免法律爭拗。退租書與租約一樣,均需列明不同細項,並有雙方簽名方為生效。若沒有退租通知書,業主有權不接納退租,因此租戶應清晰遞交、並與業主確認,以免有任何爭拗。
-雙方同意的條款 (包括正式退租日期、交還單位形式及時間、退回按金安排等)
不過,簽好「退租書」後,並唔代表業主可以一勞永逸,退租當日的收樓安排其實同樣重要!退租收樓,業主固然應該親自到場,同時亦須要求租客現身,最好不要接受租客找人代為交收,免得有問題時要「口同鼻拗」。
那應該何時撰寫退租通知書呢?這個問題的答案就視乎合約上列明的通知期。
有些租客可能會將單位內的設置略作改動(如拆掉房門、更改天花燈位置等),或自行加裝一些裝置、小電器(如加裝晾衫架、蚊網,或在浴室加裝抽氣扇、浴室寶等),業主亦必須與租客協議這些項目的善後,並在「退租書」上詳細列明;就算業主之前已同意租客毋須還原或拆走,亦應該將有關的決定寫入「退租書」內。
而「一年生約」則是指租客和業主都有權利在任何時候提前終止租約,但必須遵守租約中所規定的通知期,通常是提前一個月通知,或者以支付代通知金的方式代替。
除了口頭上的通知,租客同時還必須去呈上退租通知書給業主。此外,退租的通知書應該涵蓋完整的內容,若遺漏了某些資料,日後若其中一方不承認這項退租事項,就很難去處理了。退租通知書的內容,可以參考以上所列出的細節。或也可以到網上,尋找相關的退租書範本。
需要注意的是,退租通知書並不是免除責任的藉口,換而言之,即使雙方同意並簽署了退租通知書,租客都需要為先前提早退租違約的行為負責。
"業主致住客或主租客致分租客加租通知書"英文, "退繞"英文, "退切"英文, "退繳稅"英文, "退動"英文, "反退"英文, "退治"英文, "退關"英文, "退閘"英文, "退走"英文, "退租"英文, "退租;放棄租用"英文, "退租檢驗"英文, "退租設備"英文, "退租箱"英文, "退租證書"英文, "退佐"英文, "退夥"英文,
租客同意於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(以下簡稱「退租日」)與業主解除及放棄其對上述租用物業的一切租用權益,而該租約將於退租日被終止。